最高检发布第十八批涉疫典型案例:查处利用社区团购发“疫情财”_百度知...
最高检发布的第十八批涉疫典型案例中,查处利用社区团购发“疫情财”的典型案例为龚某某诈骗案,其通过伪造证明、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社区居民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及虚拟货币交易,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龚某某诈骗案:违法事实:2022年4月7日至9日,龚某某在未获得货源保证的情况下,伪造居委会证明在上海2个小区微信群内组织社区团购,骗取73名被害人7万余元,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及个人消费,案发前退还4万余元。处理结果:2022年4月10日,龚某某被抓获,4月20日嘉定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案例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丁某某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 案情概述:丁某某从伊朗出发,经莫斯科转机到达上海,后乘坐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返回宁夏。入境时,丁某某隐瞒自身已出现咳嗽、乏力等症状,未如实申报健康状况。
案例一:尧某发布虚假疫情信息 时间:2020年1月23日 违法事实:尧某(男,25岁,成都市温江区人)通过微信群发布涉及温江的虚假疫情信息。处理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尧某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温江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高法: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严惩隐瞒行程、伪造核酸报告等行为,严惩走私冻品犯罪。最高检:发布涉疫典型案例,起诉涉疫犯罪4078人,同比下降67%。 维护市场秩序 最高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严惩“碰瓷式维权”,审理“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案。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四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北京盛阳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口罩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抽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一次性民用口罩过滤效果、防护效果、标识等不符合标准,检验不合格。
检察机关出手,斩断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利益链”!
1>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推动建章立制及社会共治,多维度斩断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利益链”,具体措施如下:依法打击犯罪,形成司法震慑检察机关对非法收集、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健全惩治网络暴力犯罪工作体系完善制度规范:2023年4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深挖产业链利益链,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行为。
3>规范个人信息收集行为第四十一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疫情防控下的个人隐私红线
哈尔滨市外来务工人员付某某因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事件主体与行为:付某某作为哈尔滨市外来务工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相关规定,故意隐瞒个人旅居史、暴露史及接触史。此类行为直接导致疫情传播风险显著增加,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浙江省金华市对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突击检查,起因是义乌一家诊所接诊了新冠阳性病例,检查发现大量基层医疗机构存在防控漏洞,同时总结了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需警惕的7条红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APP处理个人信息须获得单独同意,以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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